广东深圳
一、工作内容:
一是受客户委托,对建设工程(以水利工程和给排水市政工程为主)的建设质量(含工程档案)、安全、文明、合同执行等内容进行检查、巡查、评比(估)、审计、稽查,以及开展项目后评价,并对水务(水利)设施的运营安全状况、物业安全状况开展检查(巡查)。
二是受客户委托,向客户提供工程质量检测、安全监测、工程验收、管理制度(办法)编制等咨询服务。
三是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和客户要求、咨询服务合同约定(含时间要求、格式要求、质量要求等)及时出具工作成果(含每次的检查报告、月报、季报、年报、项目总结,以及应急预案、专项方案、调研分析报告等其他相关的阶段性成果),及时处理好相关文件。
四是根据用人单位安排和工作需要,外派到客户单位(原则上仍为在深圳地区的客户)驻点坐班工作。
二、岗位技能要求
一是应聘人员应熟悉住建部、水利部、应急部出台的涉及建设工程(尤其是水利工程和给排水市政工程)质量、工程档案、安全、文明、验收、检测等方面的常见(重要)的政策(法规)、规程规范以及相关文件,对于熟悉深圳本地的上述范围内的政策(法规)、规程规范以及相关文件的应聘人员优先考虑录用。
二是应聘人员应熟悉office或WPS办公软件的应用操作,有一定的文稿编辑功底,对公文写作基本要求有所熟悉,熟练PPT制作。
三是应聘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,遵章守纪、廉洁自律、积极向上,待人文明礼貌、服从上级安排。
四是应聘人员应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(专业为水利类或市政类或安全类)、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(专业为水利类或市政类或安全类),如果同时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(中级及以上,建筑施工专业)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(土建或水利专业)或一级建造师证(水利或市政专业)或注册土木工程师者优先。
应聘人员具有水利工程设计或施工管理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录用。
五是应聘人员应熟悉轿车驾驶。
2024-12-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