陕西陕西省
1.负责贯彻执行国家《安全生产法》《环境保护法》《职业病防治法》和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下发的规定、决定、通知、通报等文件精神的学习并传达落实。
2.定期督促项目部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,提高全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事故应急救援能力。
3.监督施工方从业人员职业卫生健康体检、安全环保培训,“三项”岗位人员持证上岗。
4.组织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工作,配合上级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。
5.督促作业人员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,制止违章作业行为,纠正错误的操作方法。
6.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,有权制止其作业,并立即报告相关负责人处理。
7.发现重大事故隐患,有权责令停止作业或紧急撤离。
8.定期巡查地理环境和区域卫生情况,负责做好各施工单位之间、外围安全环保的协调工作,确保各工队施工不受影响。
9.每周定期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环保例会,宣贯公司各项安全环保任务,并定期对上一周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向公司反馈。
10.在安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或重大安全隐患,直接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,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,责任落实到人,重大安全隐患上报公司领导。
11.协助编制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,做好内部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救援物资的储备。
12.组织调查意外事件、轻伤事故;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应及时上报公司,并迅速赶到现场察看情况,积极组织救援,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。
2024-12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