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主值是生产厂长授权当值机、炉、电、化、燃运的统一领导与指挥者,负责全部设备、运行人员的安全运行与操作联系。完成各项生产指标,参与运行部的各项活动。
2、监督检查全体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程制度,劳动纪律,上级命令与决定,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。对违反者有权进行教育与纠正,并根据情节暂时停其工作,通知运行部更换人员和报告生产厂长。
3、主值必须采取一切措施使电力处于安全稳定、连续、正常状态,防止事故的发生。事故发生后指挥全值迅速限制扩展,尽快恢复对用户的供电。
4、凡各检修班进行正常设备检修,检查,维护,必须经值长同意,并协调做好安全措施;凡在检修未移交设备,值长必须监督本值人员不得开启使用和挪动。检修完毕试验后,由值长率领人员进行移交验收投入。签发临时性检修通知单和正常的运行操作票。
5、主值可根据上级命令、设备、人员和外部负荷状况发布停开机、停送电、倒用设备、变更运行方式,临时性调度命令应及时与供电部门联系,以促进运行工作安全、经济、优质高产。
6、负责本值的安全工作,运行中发生事故于48小时内向运行部书面报告。
7、当设备异常,处理事故时,在人员紧张和个别人员不能胜任操作的情况下,可直接参与操作。
8、运行中发生重大问题,应及时向生产厂长和生技部,运行部汇报情况,遇车间领导检查工作应主动报告本值设备、人员、操作运行情况。
通河县龙能资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,位于黑龙江省通河县工业开发区,注册资本6000万元,水发集团于2018年末完成对通河龙能混改重组,并于同年正式划归水发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体系。 公司依托自主知识产权——基于厌氧干发酵生活垃圾/秸秆多联供技术(此技术已列入《“十三五”国家重点推广低碳技术目录》)。立足通河区域优势,整合通河、方正、木兰、依兰四县固废资源,打造区域固体废物循环化利用产业园区。 公司项目总投资3.6亿元,占地5.4万平方米,分二期建设。其中一期项目累计投资1.4亿元,完成3MW机组和日处理200吨垃圾焚烧炉一台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,已试运行并网发电。二期项目计划投资2.2亿元。配备12MW机组和日处理600吨垃圾焚烧炉一台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。项目建成后,年处理生活垃圾21.9万吨、发电7680万千瓦时、供汽10万蒸吨,年实现产值8316万元。该项目被黑龙江省政府列入“黑龙江省百大项目”、“哈尔滨市重点项目”。 通河龙能将在水发集团及通河县委、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,秉承水发集团“服务民生、服务社会、服务发展、服务大局”的发展理念,以国企混改为契机,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绝对领导,持续做精做强,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。